【文/宾语】 6月22日,检察机关在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正式启用。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正式更新网址为:www.12309.gov.cn。据介绍,这一措施的实施,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更加方便群众举报和咨询。但因当日访问量过大,导致举报网站瘫痪,网页始终显示无法进入。而举报电话也始终处于繁忙状态,很难打得进去。 举报网站开通首日,就被举报的群众给举报瘫痪,恐怕不是最高检所希望看到的。第一,说明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充分,网站启用当天就瘫痪了,群众会怀疑这举报有多大效果;第二,检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疯点网站、狂打电话,以至于把网站点瘫、电话打爆,基层检察机关的职能体现到哪里去了? 说心里话,看了最高检举报网站被举报瘫痪的新闻,看到那么多群众高涨的举报热情,我没有兴奋,却满是担忧。 毋庸讳言,如此多的举报涌向最高检,说明了群众对最高检的信任,我的担忧是,从另一个侧面是不是反映了群众对基层检察机关的不信任? 笔者注意到,为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举报工作顺利开展,早在1996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通过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受理、查办单位和个人对犯罪行为的举报,依法追究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早在1996年,各级检察机关就设立了“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宣传发动群众,受理、管理、审查举报材料,初步调查(即初查)部分举报材料,开展保护、奖励工作。 早在1996年,最高检就要求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民”的原则,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和鼓励群众举报。 早在1996年,最高检就规定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并特意提出: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报案、控告,也应当接受。举报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方式提出。” 早在1996年,最高检就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设置举报接待室、举报箱、举报专用电话,公布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也可以在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地方接谈,为举报人提供便利条件。检察长应当阅批重要的举报材料,定期或者不定期接待群众举报。检察长接待日应当向社会公布。 既然最高检N年前就制定了完备的“举报工作规定”,这次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的开通和举报网站的更新何以会引起网民们如此大的关注呢?只有一个解释: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已经失信于民,对群众的欠账太多了。假如群众平时举报的问题在基层都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正常情况下,最高检设立这个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应该是寂寞无声的。 这些年因为职业关系,曾接触过很多要求转交的群众举报信件。按照199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有群众来举报,笔者转交举报信也属于举报,检察机关是不能拒绝的,但为了转交这些信件,笔者曾遭遇过检察院反贪、渎侦相关检察官的多次冷脸,个别检察官甚至认为举报的老百姓是刁民,不但“在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地方接谈,为举报人提供便利条件”不可能,很多举报人甚至连检察院的大门都进不去。在安徽省凤台县,甚至出现过四名渔民因为举报渔业站长贪污、截留数百户渔民低保金,被检察机关恶意逮捕的恶劣事件。后来证实渔民的举报是真实的,但被恶意报复的李茂清、金克刚、夏茂林、金克义等四渔民至今还在为他们蒙受的不白之冤四处奔走。 前两年,涡阳县检察院曾发生过一派出所长利用假证据追捕俩无辜兄弟的事,群众到检察机关举报,一位副检察长居然给出“他办案人员有权决定证据的真假,他认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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