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我们小区中心居然有个占地近千平方米的烟花爆竹公司!”昨天,一条《烟花爆竹公司竟建在居民小区里》的帖子让秦淮绿洲小区业主们“心跳加速”,并立刻在网上结成了“声讨同盟”。昨天,记者来到秦淮绿洲小区,对此事进行了探访。
烟花公司已开了2年
“刚开始看到每到过年,公司里就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车来拉爆竹,觉得挺危险,可后来就习惯了。”由于小区里的居民入住率本就不高,再加上每天进城上班的居民通常都走北门,所以居民们和这个占地近千平方米的烟花爆竹公司平安相处了两年。直到李女士将照片发到业主论坛里后,才引起了业主们的极大反响。
昨天,记者来到秦淮绿洲小区西门,那家烟花爆竹公司就位于小区的西门旁,公司一层的柜台和售货架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烟花。公司离后面那栋居民楼仅约两米。不仅如此,这个体积庞大的烟花爆竹公司还与秦淮绿洲小区二期、三期隔街相望。“它就整个被秦淮绿洲一期、二期和三期的居民楼围在中央。”一位居民说。
记者看到,这家烟花爆竹公司其实是租了小区居民楼前的一排门面房。公司的一楼是烟花爆竹的销售点,二楼是办公区。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只负责烟花爆竹的零售,不负责生产。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司的安全管理设施较完备,灭火设备齐全,通风环境也挺好。
公司称没违反国家规定
但当记者问到该销售点距居民区小于国家规定的“应大于30米”标准时,公司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公园、学校、人员密集区等禁止燃放地点或区域及周边30米范围内,不得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但细则里并没有明确将“居民区”点出,所以公司没有违反规定。
对于这个解释,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马勇律师则表示,《细则》有一条“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商贸集中区30米范围内,不得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根据《消防法》,“人员密集区”指的是医院、学校、剧场等,确实并没有包括居民区。
“那我以后也能在自家一楼卖烟花了?”居民们却觉得该条例让自己感觉“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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