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10月3日消息 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确保万无一失"的国庆安保工作目标,日前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9月7日起,鞍山市公安局各级治安部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治安支队制定《行动方案》,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和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民警,大力开展宣传预防工作,组织民警制作宣传标语、条幅在主要街区悬挂,对管区内婚庆公司、殡葬服务单位逐一进行了登门宣传和告诫。
各分局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加大了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力度。治安支队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组织了三个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违规燃放预防查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审批,确保运输安全。鞍山市公安局将原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运输许可证权限上收至市级公安机关审批,严格准入许可制度,坚持对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运输车辆、运输路线、驾驶员、押运员身份等进行严格查验。同时,为了保证国庆期间的绝对安全,市局决定,从9月15日至10月10日一律禁止运输烟花爆竹,不予开具《道路运输许可证》。各县区局,交警、巡特警支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警务工作站和高速公路收费口,对外埠进入鞍山市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严格查堵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9月7日至10日治安支队对已运抵鞍山市8家具有经营烟花爆竹资质的单位的烟花爆竹及运输车辆进行了突击检查。对运抵台安日杂公司的两车烟花爆竹(3000件)中夹带的315件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于10日在台安县辽河河滩地销毁。
截至目前,鞍山市共依托警务工作站设立了烟花爆竹堵卡点28个,检查了11台烟花爆竹运输车辆、19台可疑车辆,审查运输车辆驾驶押运人员22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处罚10人,先期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9起,收缴烟花爆竹26件(挂),销毁超标违禁烟花爆竹315件。全市未发生因运输烟花爆竹而引发的案件和事故,确保了国庆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陈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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