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案中 上海闵行区每年处罚2500人,罚款2500万,但起诉者为何寥寥无几?原告为何无一胜诉?
不少车主被认定“百分之百”是黑车,执法人员为什么能够如此肯定一抓一个准儿,从来没有抓错过,如此正确的执法率,难道交通执法大队的人都是神仙?
所有的交通执法人员在主观上认为,只要我抓住你,你就是黑车,凡是他们派出的倒钩“钩”到的就是黑车。但这本身就是错的。按法律程序,抓到以后,首先要询问,做笔录,给车主写行政处罚告知书。要给车主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已经被交通执法大队变相地剥夺了。如做询问笔录时,问:你开口要钱了吗?车主回答:我没要.但笔录上却写着车主:我开口要钱了.问:你收钱了吗?车主说:我没收.但笔录上却写着车主:我收钱了.原来询问笔录只是走个过场,不论你怎么回答,笔在我交通执法人员的手里,我想怎样写就怎样写.
原上海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队队长、法人代表朱伟忠说,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他还说,去年上海某交通执法部门面临6场诉讼,无一败诉。交通执法人员了为何如此毫气冲天?原告为何无一胜诉?这说明了什么?
行政复议或诉讼是法律给予行政处罚相对人司法救济的权利。很多私车本身不是黑车,却被执法部门认定是黑车。走上法庭以后,法律却不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平和正义。这说明在一些基层法院,当公民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的时候,法院经常会受到地方行政机关的干扰,不能进行公正独立的审判。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经常会偏袒执法犯法的行政机关,使得被陷害的车主,不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当司法审判的独立性被行政机关人为地干扰,法律的尊严就会荡然无存。这也就造成了一个恶果,违法的行政机关更加猖獗地违法。
另一方面,被栽赃陷害的车主已丧失了对司法救济程序的希望。每年处罚2500个人,但起诉者寥寥无几。这反映了民众对地方司法审判不公正的顾虑。
一个缺乏诚信的国家,一个对栽赃执法进行纵容的国家,一个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处境并掠夺公民财产的国家,会丧失最起码的公平,最终的结果就是社会道德全面沦丧。
仅凭乘客的一面之词,足够证实是非法营运吗?
经营是指经常性的,以营利为目的,长期从事某项行为并以此为主要谋生手段的行为。偶发性的民事行为不是商业行为,并非经营行为。对于这种偶发性的民事交易行为,即使存在支付对价现象,也不得处罚。
单纯以帮助别人为目的而载其回家,肯定不能理解为是“经营活动”;同样的,只要不是经常性行为,即使单次载人回家并收取了一部分成本费用(应当包括时间成本),也不能理解为“经营活动”,反而是值得肯定的乐于助人的表现。
举例来说,比如你刚花了十块钱买了一本书,又转卖给朋友。工商局不能说你没有营业执照,就要处罚你。偶尔一次,绝对不是经营行为。
申请上述信息公开,希望收到什么样的效果?
上海的钓鱼执法非常严重,闵行区和浦东新区被揭露出来的事情,仅仅是冰山一角。我注意到上海市政府首次对浦东新区自残司机的回应,要求调查。注意,只是浦东新区。
据我所知,在上海各区都有这种执法,有些车主被殴打,女车主被人身攻击。这绝不是浦东新区的个别现象。所以,我就向上海十九个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希望引起上海市政府的重视。钓鱼执法的动力根源,就在于巨额的罚款。以闵行区为例,两年就罚五千万。如此庞大的巨额暴利,使得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每个区到底罚了多少钱,多少人次?被罚的车中,有多少真正的黑车,有多少人是被栽赃陷害的?部门对罚款截留了多少?这都是公众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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