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当事人孙中界,将不能得到国家赔偿。
今天上午,曾参与《国家赔偿法》起草及修正案意见征询、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不再强调“违法才赔”。
也就是说,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时候,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造成的错误都要赔偿受害人,从违法归责原则转变成了结果归责。
上海“钓鱼”执法当事人孙中界自断手指,引起民众关注,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公开道歉,孙中界是否适用于国家赔偿呢?
马怀德教授说,“违法归责原则转变成结果归责”这方面指的是在司法程序造成错误的赔偿原则。孙中界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所以这方面的赔偿谈不上。但是孙中界可以得到行政赔偿,要求返还所有罚款。
对于精神赔偿方面,马怀德表示,孙中界得不到精神赔偿。一方面,这次修正案的精神赔偿指的是造成严重后果才赔,但是孙中界在事件中没有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后果。另一方面孙中界断指属于自伤自残,也构不成精神赔偿的条件。
其他亮点解读
此前,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此,有些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上述规定没有包括受到虐待,以及监管人员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的情形,建议予以明确。
专家观点
著名刑法专家许兰亭表示,在一些监狱、看守所等机关,确实存在“牢头狱霸”等现象。这一草案规定的出台意义重大,将强化监狱、看守所等机关的责任意识,更有利于保护服刑人员的关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尊重人权的表现。
其他审议法律
“人肉搜索”侵权网站将负连带责任
昨日,侵权责任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
这部关系到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让人们看到了众多侵权损害案件的解决路径。
草案规定
《侵权责任法》草案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观点
新草案强调了网站的责任意识
民法专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邬锦梅女士认为,如今网络发展越来越快,随之而来的便是许多新生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像“人肉搜索”这种对公民隐私权极具挑战的网络行为。
现在部分网站为了追求点击率,对于网民发布的热门帖子甚至成为新闻事件时仍未主动作出相应处理,这种行为本身可能会加剧网民侵权行为的后果。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有些网站还特意设置了人肉搜索栏目,显然增加了网络的负面效应。
在上述草案规定中,考虑到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初次发布的信息不可能一一审核的客观情况,同时又强化了其责任意识,以“明知”为承担责任的条件,一方面保护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同时,受害者告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的义务界定非常明确。
相信随着该法规的出台,将会对“人肉搜索”等行为起到一定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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