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新标准将出台其中规定———
本报讯 双响品种将被明确规定“不得销售和燃放”。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新的《烟花爆竹分级分类和标识标注》地方标准即将出台。
新标准首次明确规定,不得销售和燃放组合烟花中的扇形、V形、W形、Z形、S形等特殊燃放造型的品种;不得销售和燃放组合烟花效果中含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燃烧效果的品种;不得销售和燃放A、B级和双响的品种。
此外,新标准还首次对烟花爆竹的级别、类别和药量作了强制性规定。要求烟花爆竹外包装警示语最小应为4号字。
据悉,目前,该地方标准正处于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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