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临近,烟花爆竹销售将进入旺季。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日前,我市批准15家烟花爆竹企业申请批发经营。今后,我市不再生产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按非法生产处理。
据介绍,仙游县吉祥花炮厂、仙游县榜头东桥村鞭炮厂、仙游县园庄花炮厂等8家原生产企业退出生产领域后,可申请转为批发企业。同时,除原供销系统批发企业外,我市还根据群众申请及地理分布,分别在城厢、荔城、涵江、秀屿4个区,批准莆田市欢天喜地鞭炮烟花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请批发经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条件。(记者 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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