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教育 清理可燃物排除隐患 市教委发通知要求———
本报讯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今天上午,市教委下发了做好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通知称,“2·9”央视新址火灾事故发生以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备受关注,本市各学校应在12月中下旬和寒假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教育。
按照要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都属于禁放点,元旦、春节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两轮可燃物清理行动,排查隐患;各学校在2010年度举办大型活动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2010年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施行的第五年,明年的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更为紧迫,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需求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据了解,奥运和国庆焰火的成功燃放,进一步激发了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2010年本市烟花爆竹的燃放总量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市教委要求,各学校要利用校内电视台、广播、校园BBS、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要把正确的燃放方法、禁放时间、禁放点作为主要内容,将禁止燃放礼花弹、禁放大二踢脚和禁止酒后燃放作为宣传重点。
市教委明确要求,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各类事故,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立即报告。
相关新闻
一出租房内 查出近百公斤非法花炮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在购买近百公斤非法烟花爆竹存放在出租房内,霍某因非法存放危险物品被丰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12月18日上午,丰台警方在看丹地区的出租平房进行冬季安全防范检查时,发现一间出租屋房门紧闭,租房人霍某神色慌张。
民警开门进行检查,发现10平方米的空间内摆放着各种烟花爆竹,经当场清点共计98公斤。
经了解,几天前霍某从大兴廊垡经过时,发现路边有出售烟花爆竹的小贩,就花700多元购买了近百公斤的烟花爆竹,藏匿在一间平房内。
目前,霍某因非法存放危险物品被丰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