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郝涛)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手持搜爆仪“嗅出”烟花味,建材仓库内私藏伪劣烟花爆竹575箱,价值10万余元。昨日,记者从房山警方获悉,两名涉案人员被拘留。
12月23日17时许,房山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阎村镇焦庄村一个建材仓库内私存大量烟花爆竹。当日18时30分,民警来到位于这片仓库中心位置的一个大院。“有情况!”手持搜爆仪的民警看到搜爆仪报警,与此同时,先进入的民警发现了烟花爆竹。在手电光下,民警们发现最后排的仓库存放的都是烟花爆竹。在该仓库的二楼及左侧平房都发现了花炮。
经清点,院内有浏阳花炮、鲁阳花炮、林胜花炮等生产的《闪光雷》、《中国红》、《好日子》等各类组合烟花(如图),其中三分之二的烟花等级为B级,并且没有粘贴北京市安全检查标识,质量低劣。
韩秀杰/摄(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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