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杭州网讯 12月25日,上城区一酒吧安全总监许某,因存储冷烟花被依法予以拘留5天的处罚。这也是继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出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制度》以来,第一起因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而被拘留的案件。
在上城区某拘留所内,25岁的许某懊悔不已,“本来只是想给顾客图个乐子,没想到自己却触犯了法律法规。出来之后,真的要好好学习消防知识”。
为了确保“圣诞”、“元旦”两节期间的消防安全,12月18日,上城消防大队在对湖滨路46号的玛田振憾音乐酒吧(即菲比酒吧)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吧的仓库内竟然储存有20枚“三无”冷烟花。酒吧安全总监许某承认,冷烟花是由他负责在小商品市场购买的,主要为顾客过生日时庆祝用的。
此外,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提醒民众,冬防期间,凡在杭州KTV、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只要存在使用、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上锁等火灾隐患现象的,民众都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96119进行踊跃举报。
举报情况一经查实,根据举报内容给予不同奖励。其中,举报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将消防通道堵塞、上锁的,奖励100元至300元;举报存在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奖励最高可达1000元。凡同一事件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