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爆炸现场已经清理完毕,成品花炮仓库(右侧)在爆炸中未被殃及 本报记者 杨伯涵 摄
本报渭南讯(记者 杨伯涵) 1月1日下午3时40分,蒲城县三合乡新平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花炮爆炸事故,造成9死8伤,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事故系违规操作所致。记者昨日了解到,事发前两天,该县安监部门对该公司下达过停工整改通知,但是该公司并没有停工,最终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花炮厂老板被刑拘
据了解,新平花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蒲城县三合乡义龙村东约500米的麦田里,法人代表是41岁的该村村民屈平新。公司占地60亩,生产车间10个,两座库房。该公司建于2006年,2008年5月9日经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同年9月建成投产,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5月8日,批准从业人员60人。
2009年4月,屈平新以每年23万元的价格将新平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权承包给河北省行唐县李某。随后,李某留下部分厂区自用并委托两同乡负责经营,其余厂区分包给湖南人喻某和河北省藁城韩某(事故中被烧伤后现在西安就医)。事发前两天,蒲城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因该公司生产操作不规范下达过停工整改通知,但是该公司并没有停工,而是偷偷生产,最终导致爆炸事故发生。屈平新于1月2日中午投案,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蒲城县公安局现正在全力追捕其余4责任人。
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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