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昕磊
一个人拿着刀捅伤了人,被抓后辩解说伤人的不是我,主要是那把刀。海南省工商局“砒霜门”调查结果就颇有点类似上面的“无厘头”。
仪器出错、程序出错、责任心不强——诸多原因分析中,除了仪器出错能够追查出罪魁是“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搞错程序的是谁、责任心不强的到底是谁?无可奉告!似乎认错道歉可以公开,责任追究只需在内部进行就行。顶真地问一句,如果仪器真的老化到出错的地步,那是不是这一年中所有经过这台仪器检测的数据都要作废?果真如此,可不就是一句“相关责任人”可以搪塞得了的了。设备问题、程序问题……归根到底执法的理念问题。为什么数据未经核对就匆匆见报,不经复检怎么就敢一口咬定对结果负责而到了问责时又推往客观。我们的监督、我们的执法,归根到底是为了什么?是净化市场、保障居民生活质量,还是满足权力欲甚至一己私欲。如果是后者,那才是“砒霜们”中最需检讨和追究的。
“砒霜门”事件,受“毒害”的绝不仅仅只有农夫山泉这些公司,它同时还“毒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公众的知情权。我们似乎应该觉得“幸运”,幸亏是个“过敏”的测试仪,万一是个“失灵”了的测试仪出了问题,又有谁会对我们的健康负责?仪器“过敏”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人的“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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