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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姬旺芳
烟花爆竹是人们辞旧迎新、祭祀庆典的必备之物,历史悠久,使用范围之广,在我国民俗风物中占有一席之地。随着农历新年的日益临近,烟花爆竹已逐渐成为节日热销产品。我市烟花爆竹市场情况如何?市质监局近日对我市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结果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4种产品不合格
烟花爆竹的制作原料主要是火药,其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均属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运输、贮存、销售各个环节都有专门的规定。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等各个环节出台了诸多规定,实行定点生产、许可经营、统一销售等制度,从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因烟花爆竹引起各类事故的发生。
尽管如此,一些企业及销售商仍然我行我素,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过走访、调查,我市3家烟花爆竹经销企业销售的4种烟花爆竹产品判为不合格。分别是:秦州区吉庆盛典浏阳烟花经营部经销的湖南省浏阳市赤塘鞭炮厂生产的爆竹“富贵全红炮”和浏阳市建国花炮厂生产的组合烟花“发财礼炮”,天水市勇宬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民庆烟花爆竹分公司经销的浏阳市源长花炮厂生产的组合烟花“迎宾礼炮”,天水市浏阳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秦州经营部经销的浏阳市柳溪出口烟花厂生产的爆竹“精品一片红”。
针对烟花爆竹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督促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揭开不合格产品的“面纱”
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为我们一一揭开了“谜底”:一是个别产品除产品名称外其它标志全无,该指标属涉及安全性能的重要缺陷。二是部分产品仍然使用违禁药种氯酸盐。氯酸盐由于反应温度低、敏感度高,尤其与硫磺或有机物混合后,稍经摩擦或撞击就会燃烧爆炸,引发安全事故。三是部分产品的引火线引燃时间过短,主要是引火线引燃时间小于标准规定的最小值要求。引燃时间不合格主要是引燃时间小于规定时间,如果引燃时间过短,极易造成燃放者点燃后无法及时离开而灼伤。如果引燃时间过长,燃放者会误以为没有成功引燃而再次靠前察看,二者均易给燃放者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时间过短或过长都会急剧增加燃放者的危险程度。
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有:生产企业思想认识不够,对产品标准不熟悉,没有意识到产品标志的重要性;有的企业通过掩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销售往年的积压产品,以达到延长产品使用期或欺骗消费者的目的;个别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由于利益驱动,非法购进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坑害消费者;有的经销企业产品进货制度不健全,产品流向登记内容缺失,不作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现象严重。
部分业主“躲猫猫”
为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屡禁不绝呢?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烟花爆竹生产工艺简单,容易掌握和操作,利润很高,销售量大,一些村民为快速致富铤而走险,因缺乏必要安全保障,又要逃避政府部门的打击,这些非法生产经营者开始转入地下生产、异地生产,行踪不定,不仅给整治行动增添了难度,而且安全隐患比过去更大,一旦出事,挽回损失的难度更大!
在检查中,个别销售烟花爆竹的店主说:“从烟花爆竹公司购进的烟花爆竹因售价高、数量不足而群众不愿意买!”事实上,无论是定点厂家还是手工作坊,准确标明数量的爆竹是没有的。售价高低取决于税收,手工作坊生产的土鞭不含税收,售价当然低。据调查,一些销售业主不愿意销售从正规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利润:销售一万响土鞭,可获利10元以上,而销售正规渠道购进的鞭炮,仅获利2元左右。为追求高额销售利润,许多小店、百货店或多或少参与非法销售。
当然,数以千计的销售商的存在和广阔的城乡市场,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购买烟花须谨慎
针对烟花爆竹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烟花爆竹等节日热销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教育个别经营和销售者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年,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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