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99)浏阳花炮股东股权司法过户公告,江西天成拍卖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委托于2006年1月20日对浏阳市财政局持有的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0万股国家股进行了拍卖,其中500万股由自然人金狄竞拍成功;另外500万股由自然人吴新华竞拍成功,竞买单价均为每股1.8元,合计分别为人民币9000000元。[被拍卖的2000万股中有1000万股已于2006年1月25日经司法过户给了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攀达国际)。] 上述1000万股国有股已于2006年2月20日经司法拍卖过户给金狄和吴新华两位自然人。至此,金狄、吴新华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97%,为公司并列第三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还持有公司国有股3567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攀达国际持有公司境内法人股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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