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级烟花爆竹危险性高,12月1日起合肥市将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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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线 2011-08-23 12:23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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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讯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做出明确解释,B类烟花爆竹今后将退出合肥市场。8月22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合肥市安监局。
限燃范围更加规范
在新出台的规定当中,只允许销售和燃放C、D级烟花爆竹。
合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处处长朱仁林介绍,烟花爆竹按照产品的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分为四级,B级指的是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在全国其他城市,早就禁止了B级烟花爆竹,但合肥市市场上一直存在。B级烟花爆竹危险性高,合肥市市区大部分地方不具备燃放的条件,如若燃放不规范的话很容易发生意外。”朱仁林称,他此前曾多次提议禁止B级烟花爆竹。他说,新规定“淘汰”了B级烟花爆竹,属于情理之中。
普通市民影响不大
合肥市出台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民需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市民的声音如何?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市民抱着肯定态度,表示新规带来的影响并不像想象中大。
“只有逢年过节时才放烟花爆竹,放的也就是一般的品种”,家住南七街道丁香社区的刘伟告诉记者,周围居民对噪音和污染的反感,也让不少爱放鞭炮的人收敛很多。“如果平时大家都不放了,相信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抱有这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
相比较普通居民而言,新规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有较大“冲击”。烟花爆竹能否规范零售?记者在长江东大街暗访发现,多家指定零售点并没有烟花爆竹的身影。“有需求就会有供应”,一位经营者坦言,在指定时间内销售,很多经营者可能办不到,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的道路还很长。 | 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如何根治烟花爆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这是近年来令主管部门十分头疼的问题。在采访中,朱仁林告诉记者,之所以会出现反弹,也要在执法者身上找毛病,今后合肥市还将在监管上下功夫。
朱仁林认为,法规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说得很清楚,如果执法人员都做到严格执法的话,相信能够让绝大多数不法经营者望而却步。为此,在今后对烟花爆竹的整治上,合肥市将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杜绝人情执法的现象发生。此外,主管部门还将严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效控制烟花爆竹的销售流通。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习俗,但它却带来无穷的危害,还是希望市民能够转变观念,最大程度上减少燃放。”朱仁林告诉记者,在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短短几天,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很严重!
(本报记者 罗敏)
■新闻链接
烟花爆竹的四个级别
■A级:
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
■B级:
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C级:
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D级:
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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