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甘肃法制报
本报兰州讯 日前,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皋兰路48号一住宅内,一举查获藏匿在此的各种烟花爆竹177箱。
6月13日下午,城关分局皋兰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皋兰路48号楼上一住宅内可能藏有大量烟花爆竹。接此举报后,所领导非常重视,当即向分局进行了汇报,分局主管领导迅速指派治安科和摩托车骑警队抽调相关人员会同皋兰路派出所进行检查。下午2时30分,当治安科、摩托车骑警队与皋兰路派出所民警走进该住宅内时,眼前堆放的多半间烟花爆竹让他们非常吃惊,整整177箱中既有各种烟花,也有各种爆竹,不论是小包装还是纸箱外的大包装,都没有标明生产厂家。
据负责检查的治安科副科长张全贵讲,他们多年来与贩售烟花爆竹的人员打交道,还从来没有见过把这么多烟花爆竹藏匿在一间小房子内的,况且该楼处在闹市区,人口相对集中,如果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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