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昨对20名“老赖”限制高消费
浏阳网1月13日讯(记者 李小雷)说起“花炮老板”,人们都会与“有钱”联系起来,但金刚镇“花炮老板”詹道文却因欠下三笔款项,昨日被市人民法院宣布限制高消费。而和詹道文一样,昨日,共有20名因拒不执行还款义务的“老赖”被限制高消费,今后这20人将不得乘坐飞机、不得旅游、不得购买奢侈品、不得出入娱乐场所。花炮老板六年欠债20万詹道文是金刚镇星星村人,在江西开有一家花炮厂,2006年初,他雇佣我市居民邱自良、黄启正、刘结文到他厂里务工,但到年底工资结算时,却以厂里资金不足为借口,拖欠三人工资2.66万元,并出具了欠条。然而这一欠就是5年,在多次催款无效的情况下,去年6月8日,邱自良等三人向市人民法院求助,并得以立案。而让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诧异的是,在对詹道文案件进行执行调查后,竟发现詹道文其他两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执行案件,共计欠款20余万元。
“我们在调查詹道文案件时,发现2010年7月立案的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和去年4月立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均为詹道文。”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守荣介绍。记者调阅案卷发现,2006年10月26日,詹道文将其金刚镇星星村的别墅楼房发包给凌志装饰有限公司装修,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以15.5万元的价格承包。但工程完工后,詹道文仅支付5万元后就再也没有下文,欠款10.5万元到现在也没有再支付。此外,2009年8月,詹道文与河南新乡市的韩法勤签订了鞭炮购销合同,对方支付定金和前期货款6万元,然而,货款到位后,詹道文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发货。根据合同和法院判决文书,詹道文需双倍返还对方货款共计9万余元。
“三起案件,到现在都没有执行到位。”李守荣说,由于暂时联系不上詹道文,除了查封其固定资产外,暂难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0名“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和詹道文一样,昨日共有20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其中欠款最多的达到了千万元,涉及案件包括金融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民间借贷、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等方面。
如何对“限高”的老赖进行监督?市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限高令”发出后,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法官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同时,该院将把领取“限高令”老赖的姓名、住址、身份证等信息公布在官方网站上,有市民发现老赖进行高消费,可以向法院举报。
据了解,目前,市人民法院正在与银行、工商、房管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老赖资产进行集中查询,一旦发现有可执行资产,将及时冻结,并返还给债权人,这将更有效地对老赖的高消费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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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主要针对三类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限高令”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主要会考虑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态度和履行能力。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就会考虑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如果市民发现限高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高消费行为,可拨打0731-83609285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5%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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