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黄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他和朋友外出吃饭时,停在马路边的爱车后挡风玻璃不知什么原因被砸了,看着车窗上的“蜘蛛网”,黄先生非常豪爽地跟朋友说:“没事,咱的车入的是全险,有保险公司呢!”黄先生立即打电话给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但理赔工作人员问清查明情况后却拒赔,并告诉黄先生,只有购买了单独玻璃险,车窗破损才能获赔。在一番据理力争、唇舌之战后,无奈的黄先生只得自掏腰包重新安装了车玻璃。“车全险,顾名思义,应该就是涵盖车险的所有险种吧。”许多有车的市民都持有这种态度,类似黄先生一样买了全险却无法理赔的“受害者”不在少数。
对于“车全险”问题,记者咨询了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周经理和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刘律师。
周经理告诉记者,车险理赔纠纷由来已久,多数纠纷是由于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与实际理赔产生较大偏差引发的。近年来,我市私家车的保有量成爆发式增长,随之而来的理赔纠纷也越来越多,最多的就是新车理赔。“对于许多新车主来说,第一年大都选择全险,这里要搞清楚的是投保车辆全险包括什么,但同时也要注意,全险只是一种称谓,投保后并非从此就高枕无忧。”
周经理介绍说,对于新车主来说,一般意义上的“全险”主要包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车辆损失险(车损险)、全车盗抢险、车身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及不计免赔险等。其中盗抢险、三责险和车损险属于主险,其他险种属于附加险,而且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年审,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他险种。
投保以上所有险种基本上能够涵盖交通事故中常见的风险,但是每个险种都会有免责条款,并不是只要出事故就全部赔偿。比如常见的汽车后视镜单独破碎,有的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这在车损险中是被列入免赔条款的,只有后视镜破损原因是由于车身碰撞事故所导致,才能依据车损险进行赔付。
比较常见的免责条款主要有10多种情况,比如撞到自家人的免责;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免赔或拒赔;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车辆在汽修厂内发生的事故不赔;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未进行正常年审的车辆、驾驶证没有年审的车辆不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对于车主来说,需要了解车辆全险包括什么,也需要清楚保险公司免赔的范围,平时在开车时需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认为,既然车全险很多都不赔,为什么要叫全险误导车主呢?为啥不能改个名字?刘律师认为,车全险只是一种保险公司的口头语,而非保险合同中的专用语,车主在购买保险时,还是应该多看保险条款,不要以为买了“全险”就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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