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5月4日专电(葛如江 周畅)“盼了这么多年,我们农民终于有房产证了!”家住安徽铜陵市郊区灰河乡五洲村的农民侯万喜拿着刚发的《房地产权证》对记者说,“有了房产证才觉得房子算自己的,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近日,铜陵市举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房地产权证》集中颁证仪式,首批符合条件的56户农民在现场领到了《房地产权证》,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市从此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文善介绍,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在此背景下,铜陵市经过半年的摸底调查、资料登记等准备,在2012年4月底办理了第一批农民房产证。
王文善表示,为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此次针对农民办理的房产证,必须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即行政村成员在本村范围内自建自住的房屋。外来人员如务工人员或城市住户在农村盖的房屋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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