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前,湖南的城区内原则上不得销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
本报记者谭旭燕 实习生伍玲 长沙报道
未来,湖南省的城市居民在市区想大批量购买烟花爆竹,或许不那么容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在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下简称为《意见》)中的要求,2015年底以前,湖南省的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单位必须入驻危险化学品专业交易市场,城区内原则上不得进行除居民生活日常必需品零售以外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经营销售活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城区必须经主管部门严格审批。
2015年要基本杜绝恶性城市工业灾害事故
《意见》提出,2015年前湖南省加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工作目标,即到2012年底,健全完善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全面排查并有效监控城市工业灾害危险源,突出的安全隐患得到初步治理,城市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到2015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工业灾害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城市工业灾害重大危险源得到全面监控,城市工业灾害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治理,城市居民防灾抗灾意识明显增强,城市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恶性城市工业灾害事故基本杜绝。
《意见》此次明确标注了十大重点防治领域,分别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城市工业管线、城镇燃气设施、特种设备、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供水供电和排水排污设施等。《意见》要求,全省要建立健全城市工业灾害危险源辨识评估标准,明确各个领域城市工业灾害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和辨识评估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高危企业若无安全化生产将被关停
《意见》指出,2015年年底前,湖南省城市内的高危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12年底以前达标。
《意见》强调了城市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对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批,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可能造成重大城市工业灾害且难以治理到位的城市高危企业,应立即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依法予以关闭。
此外,全省的高层建筑、加油加气站等城市建设项目和供水供电、燃气供应、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要确保足够的安全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为保障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的推进,《意见》指出,还将实行城市工业灾害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治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谭旭燕 实习生伍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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