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部长曾杰将做客“@警民直通车-上海”,通过“@警民直通车-上海”微博发布,与市民、网友就“冬季防火和烟花爆竹管理”话题展开讨论。
东方网记者唐漪薇1月19日报道:再过21天就是农历春节了,根据传统,过年是一定要“放烟花”的,而怎样在“爆竹声声辞旧岁”中更平安、快乐地度过春节假期,成了许多市民的关注。今天上午,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部长曾杰将做客“@警民直通车-上海”,通过“@警民直通车-上海”微博发布,与市民、网友就“冬季防火和烟花爆竹管理”话题展开讨论。
大卖场在1月31日至2月14日允许销售
说到烟花爆竹,越来越多的市民注意到首先想到的是“玩得安全”。对此曾杰表示,去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买东西很重要。为保证买到的首先是质量过关的产品,曾杰建议人们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铺中购买烟花爆竹,也可登陆上海消防网(http://www.fire.sh.cn)查阅一下有关有资质的经营地点名录。
“在购买时,市民需要注意查看具体的烟花爆竹商品是否有电子防伪标志,目前,礼花弹、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的烟花等高危产品是严禁燃放的,同时这些烟花爆竹产品禁止销售的。”
曾杰表示,对于有大卖场门口摆放销售烟花爆竹的,相关商家应该持有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市民也可留意,本市大卖场今年在允许销售的时间是2013年1月31日至2月14日内。
市公安局近期将发相关管理规定公告
“每年春节放爆竹都有人员伤亡,是否对此有什么限制和管理吗?”网友“柳絮”对烟花爆竹管控表示关心;与她类似,也有其他网友抱怨,自己以前曾被从阳台处掉落的、或是开设在街边的店燃放的烟花爆竹吓到,开车行路的时候也难免担心被“砸到”,更别提由此可能引发的火灾和其他危险。对此,曾杰表示,上海市对燃放烟花爆竹专门制定有管理规定,而上海市公安局近期也将发布公告,希望市民在允许的时间和允许的区域安全燃放合法的烟花爆竹。
“对于家长而言,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高度重视个人安全,应教育孩子在燃放非手持类烟花时不得手握爆竹。同时,对已点燃的烟花,不要近距离观察燃放情况,小孩子燃放时最好有家长或成人陪同做好监护和提醒。”曾杰表示,平时安全起见,市民汽车上应该配置灭火器,也建议市民在开车出行时,注意检查自身车辆上的灭火器性能是否正常。
今为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日 各区市民广场将有集中宣传
事实上,就“城市的春节中如何更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这个话题的讨论由来已久。网友“Barrister”坦言春节是中国的传统习俗,有其浓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深远的历史文化影响,全然反对燃放烟花爆竹不可能做到。这位网友建议,有关部门或可以在居民区或者公共场所公布、宣传一些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规范行为,这样对人们有效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对此,曾杰通过“@警民直通车-上海”回应了这位网民的提议,他表示,其实今天就是本市的“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日”,今天,申城各县区中奖都有工作人员前往市民广场集中进行宣传人们,有兴趣的市民可多加留意。
曾杰表示,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已经查禁了1.1万箱非法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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