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陕西蒲城县兴镇一村民涉嫌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药剂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3人失踪。
就在此前不久的11月13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李金柱出席会议。省级领导出席烟花爆竹专题会议,这在我省属于首次。
今年几起典型事故的连续发生,使我省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成为全国关注的一个热点。
典型事故折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明显好转,但问题仍然很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大量存在,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李金柱指出。
今年2月1日,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义昌大桥发生一起烟花爆竹运输爆炸事故,导致义昌大桥部分坍塌,该案涉及我省渭南市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4月22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在京港澳高速公路豫冀收费站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该案涉及我省蒲城县鲍寨烟花有限公司向未取得运输许可的非危险运输车辆发运烟花爆竹。
6月27日至7月3日,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暗查组对我省渭南市蒲城县5家烟花爆竹企业的暗访抽查中,共发现33处安全隐患,并特别指出:个别地方存在“打击非法活动停留在打击非法企业上,对合法企业的非法行为袒护、纵容”的现象。
7月29日至8月1日,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六督查组对我省的督查检查中,督查组专门针对公安部暗访发现的问题,再次对安康、宝鸡、渭南等地区的9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查出的27处安全隐患以及渭南市蒲城县兴镇烟花爆竹销售“一条街”非法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9月30日至10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暗查组对渭南市蒲城、富平两县5个乡镇的1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蒲城县兴镇烟花爆竹销售“一条街”以及富平县2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暗查暗访,查出烟花爆竹企业在生产、经营、零售等方面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
10月9日起,省安监局派出工作组,再次对渭南市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督查。通过检查反馈的情况来看,蒲城、富平两县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仍然存在。
“烟花爆竹属特殊高危行业,生产成本低、工艺简单,且隐蔽性强,加之受利益的驱动,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的现象经常出现,造成安全监管的难度不断增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政才表示。
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监管之失
截至2013年11月4日,全省共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57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141家。
从2004年安监部门接管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以来,我省烟花爆竹产业完成了由千家万户家庭作坊式生产经营到工区化改造,再由2000多家工区到工厂化改造,近两年又下功夫狠抓了企业整顿提升和涉药工序机械化改造,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和经营批发企业基础设施和安全监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呈整体下降趋势。特别是2013年以来,我省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截至10月底,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66.7%和80%,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的态势。
但是,我省烟花爆竹行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安全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普遍偏低的现状没有改变;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标准不高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突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作业人员多为农村妇女和年龄偏大人员,安全意识差,习惯性违规违章问题大量存在。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的问题屡禁不止。许多烟花爆竹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弱,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以及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运输等问题突出。另外,由于烟花爆竹制作方法简单,制作原料易于获取,非法生产有利可图,加之我省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整顿关停力度不断加大,非法生产问题更加突出。
——产品流向和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从近期一些事故案件和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许多制度措施执行不严格,一些烟花爆竹产品不张贴标签登记流向、不签订买卖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一些地区有许多企业冒牌生产,产品包装、标识不合格。
——一些地区执法检查流于形式。一些地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水平不高,安全检查规范性和针对性不强,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近半年的时间没有整改到位,究其原因,就是我们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上不到位,监管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李金柱指出。
党政同责下的严厉整治
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存在的问题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要始终围绕“整顿提升、减少数量、规范管理、严格监管”的目标,到明年2月底之前,将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由现在的157家减少到125家,其中渭南市控制在100家以内,其余各市原则上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四个一律”。“六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上岗和聘用残疾、未满18周岁或65岁以上人员;严禁34℃以上和0℃以下从事带药工序作业和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带火源、移动通信设备或无防火罩车辆进入生产区、库区;严禁买卖半成品和盗用、假冒其他企业商标;严禁向无资质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销售产品;严禁使用、委托无运输资质单位或个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四个一律”就是对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即: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倒卖、租借、转让、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转包、分包生产厂区、工房和库房的;超许可范围、超药量、超人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或使用氯酸钾等禁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的。
本次整治还将建立安监、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从现在起到春节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我省将在通往外地的运输道路要设立检查站点,凡是手续不全、产品不合格的,现场查处。
李金柱表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是严格监管,狠抓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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