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高温季节和汛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防止因气温逐渐升高和暴雨、雷电等天气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南充市决定从7月1日起,全市2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同时,南充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从严从实狠抓高温停产、基础管理、动态检察和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地生根,着力构建起保障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长效机制。
高温停产制度是指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南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企业复产前由所在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对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制定复产验收方案,明确具体验收标准和程序,对验收合格的下达复产通知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复产,市安全监管部门对复产验收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基础管理制度是指组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新上岗员工和轮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将《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五项”举措》等宣传牌悬挂在企业生产区、半成品中转库、成品库区门口等重点场所和醒目位置,让企业广大从业人员随时学习了解,在潜移默化中让安全逐渐变成大家的行动自觉和习惯养成。
动态检查制度是指由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采取对企业有药工房贴封条、门卫登记建档、适时突击检查等措施开展动态监督检查,防止企业在停产前抢时间、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盲目生产储存,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未妥善处理仓促停产,个别企业擅自违规冒险生产等,确保停工停产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要强化安全监管制度。重点加强烟花爆竹仓库特别是危险药物仓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和防火、防雷、防水、防潮、防山洪、防山体坍塌、防雨水倒灌、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高温、雷电、暴雨洪涝等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烟花爆竹药料批发公司、原材料供应公司停产期间不得向生产企业销售黑火药及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禁售措施”,依法严处重罚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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