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临沂8月7日讯(通讯员 陈兆永)尽管法律明文规定严禁非法储存爆炸物,可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去做危险的买卖。临沭农民于某通因在家中私自储存12万响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8月3日,他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刑事拘留。
于某通是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农民,他借着自家靠近327国道的便利,开了一处农家超市。在经营日用百货的同时,乡邻经常到他家询问有无烟花爆竹,于某通自己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能经营该类商品。今年7月份,一个从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业主开车来到他超市门前,来者神神秘秘地问他要不要货,或许是利益的诱惑,于某通开口说要。于是,他以较为便宜的价格购进1000元的烟花爆竹。
于某通自以为经营烟花爆竹没人知道,岂知偷来的锣鼓敲不得,他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事情还是被公安机关掌握。8月3日,办案民警将他匿藏在母亲家中的烟花爆竹查获,当场扣押高声、大地红、礼炮等烟花爆竹累计124790响。于某通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现于某通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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