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开始备受关注的烟花禁放议题有了结果,在经过两次审议之后,昨日下午,在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获表决通过,结果为46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这个要求在成都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的《规定》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
禁燃范围更广 增加禁放特定区域
《规定》第三条明确:“本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第十五条对“中心城区”作出解释,即锦江区(微博)、青羊区(微博)、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微博)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不过,《规定》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制定了例外政策,中心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以在指定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之外,“本市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规定》还指出,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记者了解到,《规定》中的第四条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输油(气)管线等作为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区域,使禁燃区域涵盖范围更全面、严谨,更符合成都实际。
处罚
违反禁燃规定 最高可罚500元
《规定》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规定》也要求不得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住宅的阳台、窗口、楼道、屋顶燃放或者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航空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绿化地、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等。
另外,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能被罚500元。小孩子燃放烟花爆竹则需要有大人陪同,若违反规定,大人得承担责任。《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前,原来的法规名为《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后被修改为《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原法规侧重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本次修订,不仅要体现出通过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行为进行规范以保障公共安全的精神,更要凸显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目的。”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成都烟花禁与放
1993年禁燃
五个行政区禁放烟花爆竹
1993年10月28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发布 《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二条就明确规定:在成都市的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行政区域内(不含农村)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县的禁止燃放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2004年限燃
开放三环路14燃放点
2004年春节,成都开始从全面禁放改为集中定点燃放:在远离中心城区的三环路周边指定14个燃放地点。
2008年限燃
允许三环路内限时燃放
2008年,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把成都市三环路以内的地区规定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每天的7点至24点。
2014年禁燃
昨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出台新规,将禁放区域再次扩大到五城区,并延伸到绕城高速(微博)。
禁放区域
成都市中心城区: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五城区
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增加禁燃特定区: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输油(气)管线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新规反馈
市民:支持禁燃安全又环保
《规定》出炉的消息传出不久,成都市民就在网上展开了热烈讨论。记者在微博中搜索了解到,大部分网友对于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表示支持。
网友 “当鱼儿遇上蝎子”呼吁:“别放了,放个烟花太污染空气了。”网友“长腿胖哥”则表示:“早就应该禁放了,既不安全,又污染空气,坚决拥护禁放规定!”网友“Minerva-J”说:“这几年一到除夕那几天我就不能睡觉,楼下就是府南河边,超多放鞭炮的。”
商家:卖完存货就脱手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商家严斌,身为浙江人的他连续多年在成都街头销售烟花爆竹。“禁肯定是大势所趋,我心里有数。”严斌说,自己每年只是在过年期间在成都卖烟花,从前年开始生意就越来越差,“去年还有2万多块钱的货没卖脱,今年禁了的话,就担心这些卖不出去——我肯定不得进新货了,卖不脱就只有亏在手里。”
严斌表示,随着市民越来越关注空气质量问题,容易造成空气污染的烟花爆竹早已上了市民的 “黑名单”,“禁不禁我都肯定不会过来卖了。”
专家:耍和新鲜空气不能两全
对于这样的变化,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表示,不论是当初的解禁还是如今的再禁,都是顺应时代变化,顺应群众呼声的动作。“一边想呼吸新鲜空气,一边又要好耍去放烟花,不能两全。”
胡光伟说:“放烟花爆竹有很多不好,容易造成雾霾,污染空气,市民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不放烟花爆竹就没有过年的乐趣了?著名巴蜀文化研究专家袁庭栋就不这么看,“完全不用担心没有乐趣啊,没有年味啊之类的,不放烟花市民还是可以找到许多其他的娱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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