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新闻网10月11日电(蔡欣欣 何旭东)记者11日从兴宁警方处获悉,该市坭陂镇一村民因在家中堆放大量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10日20时许,坭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坭陂镇合湖村万缘桥侧有人将一件件爆竹从货车上卸下后搬进房屋内。民警上前检查后,赫然发现该自建房地下室一房间内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除刚刚堆放进来的外,还有部分烟花爆竹已蒙上灰尘。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家中,如果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民警随即将屋主范某源传唤至公安机关,并会同治安大队和镇安监等部门展开进一步调查。经查,范某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有214件,其中一部分是2014年春节放置至今的,当日其又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存放,没想到被巡逻民警发现。
目前,警方已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给予收缴,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范某做出了上述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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