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 刘 惠 通讯员 杨 勋) 10月15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兴隆巷派出所民警在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时,发现民和花园小区楼下的一个门脸房内非法储存了70余箱烟花爆竹,价值7000多元。民警立即将烟花爆竹全部收缴,移交到玉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处理,并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李某某带回所内调查。
李某某说,今年过年时,他在南茶坊售卖烟花爆竹,由于还有部分没有卖完,就把剩余的烟花爆竹存放在这个租来的门脸房里,准备以后再销售。
据民警介绍,烟花爆竹禁止在居民区存放,而且该非法存储处位于闹市区,人流量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难以想象。
目前,警方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作者:刘 惠 杨 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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