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咸丰11月25日电 11月24日上午,咸丰县安监局综合安全监管股执法人员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一道,来到位于坪坝营镇走马岭村沙子场的杨本胜烟花爆竹经营店,对日前查封的200余件进货渠道不正规的不合格烟花爆竹运至安全区域进行公开销毁。
年末岁尾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监局切实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力度。日前,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杨本胜烟花爆竹经营店库存的266件、案值23800元的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不正。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产品进行就地封存。
据了解,该烟花爆竹经营店各项经营手续齐全,登记法人为杨本胜,具体经营人为其妻子付琼英。经查进货凭证,发现这批烟花爆竹产品名称为“高级菊花炮”,生产厂家为湖南永顺县烟花鞭炮厂。
该经营店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4条之规定,县安监局对该经营店作出罚款1000元、没收所有非法烟花爆竹并予以销毁的行政处罚。
当天下午,县安监、公安部门将查封的这批不合格产品运至高乐山镇原白水坝村采石场安全区域,进行了公开销毁。(彭佑双)
注:以文章含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