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记者 王彬荣 实习记者 肖凌霄)11月26日报道 自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城区及其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禁燃烟花爆竹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十二届13次常委会上了解到,《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式审议通过。
《规定》明确表示:自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以在指定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本市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规定》同时作出了说明,中心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分区域分时段的禁燃要求变成了全年禁燃。
《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明确规定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其禁放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增加了规定禁放区以外的人口密集、易发生危险的特定场所也禁止燃放;增加规定了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明确规定六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
除上述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还明确规定以下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二)车站、地铁、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五)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商场、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体育场馆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明确规定集中居住区住宅阳台、屋顶等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规定》还明确表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住宅的阳台、窗口、楼道、屋顶燃放或者抛掷烟花爆竹;
(二)向行人、车辆、航空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绿化地、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
(三)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破坏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行为。
在禁燃区域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规定》还表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关于个人燃放类产品的规定标准。禁止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
《规定》还提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规定造成损害后果的,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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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新规表示赞同
明年起,成都市中心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四川省人大代表张彬认为《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成都市的空气质量改善。他告诉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能更好地减少环境污染,还成都一个碧水蓝天。“成都的PM2.5值前段时间经常超标,燃放烟花爆竹无疑是对成都空气质量不利的,甚至还会造成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所以《规定》赶在春节前出台是非常必要的。”
除此之外,张彬还表示,一到春节,许多市民都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图一时之乐,但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其实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他说,禁燃规定虽然会让一些节日少了烟花绚烂的气氛,但为了成都空气质量的改善,为了大家各自的身体健康,还是要遵守《规定》,不要违规。
市民莫大姐和冯先生都对新《规定》表示赞同,并表态将身体力行遵守规定。“在市区内放烟花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我们老年人眼睛和耳朵都不好,以前走路的时候经常被突如其来的烟花爆竹吓一大跳,春节出门都还防着旁边的小朋友们有没有在放火炮,造成很大心理负但。”莫大姐如是说。随行的冯先生也向记者表示,现在过年一般都是一家人在家里看电视,上网,已经很多年都没放过烟花了,所以新《规定》对他影响并不大。“但这个规定对减少污染是肯定有好处的。”冯先生补充道。
位于龙泉龙都南路的烟花爆竹专销店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前就从其他地方获悉了烟花爆竹的新规,新规通过他们并不意外,但是规定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张先生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他们一直都在龙泉经营烟花爆竹,新《规定》出台后以后更不可能在成都市区内售卖。“龙泉目前也规定了经销商只能在城区范围外售卖烟花爆竹,如果在龙泉城区售卖烟花爆竹也会受到处罚,就更不要说来成都售卖了。龙泉这边的新规定出台后,我们保证遵守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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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符合成都经济社会发展
从1994年开始,成都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5年。2008年9月17日,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作了修改,实行分时段分区域管理。但是由于具体操作难度较大,实际上是放开了。
随着城市发展加快,中心城区面积扩大、建筑工程增多、机动车急剧增加,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现行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规定》于今年8月26日经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其中明确规定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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