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桂龙)12月1日,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外环线以内地区,除七类禁止燃放区域外,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各界也积极倡导保护生态环境,净化空气,合力抗击雾霾保卫蓝天。
有关方面反映,近一个月以来,有些人以婚庆、亡者出葬、门店开业及一些封建迷信习俗为由,大肆在大街小巷、社区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记者根据读者的反映线索,对上述行为进行了专项调查。11月1日13时21分,在南京路、山西路交口,由18辆高级轿车组成的婚庆车队向小白楼方向行驶。当车队行至一家星级饭店时,饭店门前鞭炮齐鸣,行人慌忙避之躲闪,随风散发的火药味令人窒息。
11月8、9、15、16、29、30日,读者反映在新开路、李公楼、万新村、中山门、津滨大道等地相继有因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目睹这些场景的市民说:“每逢周六周日,办婚礼的燃放烟花爆竹,平日店铺开业、工地打桩、送殡的也常放炮,使百姓生活受到影响,期盼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施行后,市民自觉维护环境清洁,共同打造津城洁净的大气环境。”
作者:孙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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