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春节期间,新疆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将全部实行连锁经营模式,今年,新疆安监部门要求所有零售网点均配备烟花爆竹零售流向管理终端机,实施购买实名制。
据介绍,该系统有别于往年销售时的烟花爆竹流向采集系统。新系统由经营单位通过终端机对自己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记录,使产品可追本溯源。而公安及案件等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及时查询零售流向轨迹。长期零售店和临时零售店零售终端机配备达100%,没有配备的店将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电子标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内地生产厂家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上必须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标签。没有张贴电子标签和没有纳入新疆采购范围的内地生产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在新疆销售。
新疆自治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呼吁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时配合实名登记制度,如发现有违规违法销售行为,可拔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安监局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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