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2月9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陈姿雯 通讯员 李耀湘)2月6日,湘潭县排头乡村民吴某和胡某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将420箱烟花存放在家中并私自出售,结果被当地执法人员查处。
当天,有村民向排头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举报,“有人在山坡上建了一个仓库,里面储存了好多花炮,你们快过来看看。”执法人员赶到举报地点,发现山坡上确实新建了一座房屋,但并没有看到烟花。难道烟花已经被转移了?带着疑问,执法人员佯装成想要购买烟花的路人,向附近村民打听。
听说有人想买烟花,村民吴某热情地向执法人员介绍,说她和侄女家共有几百箱烟花,目前已卖出了一部分。随后,她带着执法人员到家中洽谈业务。让执法人员吃惊的是,这座民宅里竟存放了180箱烟花。吴某说,原来把烟花存放在山坡上那间空房屋,因无人看守,她担心发生意外,便将烟花搬到了自家住宅。
执法人员当即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将吴某控制起来。随后,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在吴某的姨侄女胡某家,又找到240余箱的烟花爆竹。经核实,她们都没有任何销售和储存烟花的许可证明。经初步调查,胡某的丈夫原本在浏阳市一家鞭炮厂承包了施工项目,但厂方无力结算工程款,就以烟花抵资。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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