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俊池赵攀明通讯员魏征
本报讯 近日,洛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过摸排、蹲守,在洛阳市龙门镇寺沟村一仓库内查获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994件(箱),3名涉案人员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我们这儿有人储存烟花爆竹,有好几个仓库,好像还没有许可证。”1月21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龙门镇寺沟村内,进行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
治安支队接到举报后,随即组织民警进行初步调查,摸排、蹲点守候。当晚,治安支队调集警力,在龙门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将嫌疑人闫某、邵某、孟某3人抓获,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994件(箱)。
民警告诉记者,自2014年11月以来,闫某等3人就在寺沟村租用村民的3间仓库,购买大量伪劣烟花爆竹进行非法储藏,“主要是想提前囤点儿货,到春节的时候卖,多挣点儿钱”。
民警介绍,闫某等3人购买、储存的烟花爆竹均为假冒伪劣产品,生产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生产规定。“伪劣产品的包装就不过关,装烟花爆竹的箱子下面都是一层漏出来的火药,经过摩擦,极有可能造成爆炸”。
在查获的烟花爆竹中,还存在有摔炮、二踢脚等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种类,“如果烟花爆竹储存不当,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闫某等3人对非法储存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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