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安讯 信息日报记者彭晓华报道: 2015年春节期间,吉安市发布了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非常有好处,截至2月26日9时整,全国空气质量排行榜数据显示,吉安市的空气质量实时指数(AQI)为20,排名全国第五,击败了国内90%以上的城市,跻身全国前十。
据了解,吉安市规定春节期间,该市允许全天燃放鞭炮的时间为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和3月5日(元宵节)。此外,2月24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初八)和2月27日(正月初九)早上7时至中午12时为限制燃放符合规定的部分品种烟花爆竹,除此之外春节期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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