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视窗网消息(浠水台冯伟 谢红云 裴裕明)日前,浠水县清泉城区两家餐馆开张营业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4月8日上午十点多钟,位于浠水县清泉镇学堂路老公安局隔壁的炉鱼餐厅开张营业,燃放了两个烟花爆竹,被闻讯赶来的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收缴了四个还没有来得及燃放的烟花爆竹,并对已经燃放的烟花爆竹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燃放烟花爆竹的员工当场被带到到治安大队接受处罚。
员工:我只晓得过年禁鞭,以为平常不禁鞭,我就今天放了两个,公安局的就把我处罚了,我愿意接受处罚,今后再不放了。
无独有偶,上午十一点多钟,地处浠水广场西角的苗家酸菜鱼餐馆开张营业,店主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也被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逮了个正着,依法接受处罚。
据了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保护城市环境,倡导文明生活、改善人居环境,浠水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县城区禁放烟花限放爆竹的通告》,规定从2015年2月1日零时起,在浠水县城中心城区15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所管辖的部分区域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居民市民自觉遵守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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