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10月10日] 查看次数:[260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8日下午3时许,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装有非法烟花爆竹的小型车正从乔司开往靖江镇,车牌号码为浙A·GX005。接到举报后,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立即出动,在高速公路机场出口处,民警顺利拦下嫌疑车辆。经询问检查,车上确有非法烟花20余件,货主杨志根被带回巡特警大队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当事人杨志根受到治安拘留5天,并没收所有非法烟花的处罚。
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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