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消防部门首次向社会通报《沈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其中“高层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高层公共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停车数量超过300台的,宜设置小型流动巡逻车”等具体要求更加明确。
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高层建筑内用火管理应当建立禁止或者限制室内吸烟的制度和措施,划定禁火、禁烟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经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高层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或者使用电(气)焊作业。
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防火隔热措施,每季度至少对厨房排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建立检查和清洗记录。
何谓高层建筑?住宅超27米 公共建筑超24米
规定明确,高层建筑是指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其中公共建筑包括:多种功能组合的城市综合体建筑;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电力调度建筑;其他公共建筑。
注:以文章含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