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10月17日消息 经兰州市人大讨论通过、即将在全市颁布实施的《兰州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禁放令实施13年后,今年春节从农历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六期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将由“禁放”全面改为“限放”。这是记者昨日从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自1995年3月11日,我市实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以来,对净化城区环境、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缺少了烟花爆竹相伴的春节,对老百姓来说少了年味,淡了年气。近年来,恢复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市人大、市政府顺应民意,借鉴兄弟城市的管理经验,依据相关条例,对《兰州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即将在全市范围内颁布实施的《兰州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今年春节兰州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将由禁放改为限放。同时也明确了供销社是我市烟花爆竹归口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市供销社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工商、质监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据了解,供销社将采取连锁配送定点定厂等办法,推行烟花爆彩专采、专运、专储、专销的经营管理方式,并建立经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让烟花爆竹把吉祥、欢庆带给市民,把负效应减少到最低。
(来源:新华网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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