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 郑茜)日前,乐成街道安监所在乐成街道西大街一家存在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收缴了15箱烟花爆竹。
之后,工作人员再次对西大街的沿街店铺及地下室进行检查,查获十余箱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记者从乐清市安监局获悉,在今年第一季度烟花爆竹执法专项行动中,该局工作人员共查处了13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4251箱烟花爆竹,立案1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1名涉案人员。
目前,市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严格把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做好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许可审批工作。”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春节期间的零售点和城市长期零售点,必须实行专店销售;零售点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严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保证经营场所逃生通道畅通,并明示逃生路线。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继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持续保持“打非”工作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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