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分别将涉嫌非法贩运烟花爆竹司机、副驾驶员及随车物品一起查扣。北流市公安局供图
广西新闻网北流12月18日讯(通讯员 苏勇 罗菲菲)临近年底,烟花爆竹销售很快进入旺季。近期,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经济利益,非法贩运烟花爆竹,玉林北流市公安局加大盘查打击力度,八天时间查获3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缴获700多箱烟花爆竹。
该局治安大队查处“12.9”、“12.13”两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后,缴获将近300箱烟花爆竹。12月16日晚又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缴获400多箱。
16日18时许,该局“打非”办接到举报:晚上有几辆车从玉林往北流方向运输烟花爆竹出售。接报后,该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涉嫌运输车辆必经路段进行伏击守候。20时许,治安大队民警在民乐高速引道西埌路段发现两辆疑似运输车辆,于是尾随其后进行跟踪,当车辆行驶至陶瓷城红绿灯时,分别被治安大队民警拦停并进行检查。
民警发现桂KJXXX8货车司机(钟某某,男,玉林市玉州大塘镇人)及副驾驶员(钟某某,男,玉林市玉州仁东镇人),桂KDXXX3货车司机(杨某某,男,玉林市玉州大塘镇人)及副驾驶员(龙某某,男,博白人),神色慌张,打开货厢门检查时,分别发现两辆车上装满烟花爆竹。两车上分别装有欣兴50-90公分特红炮(彩箱),5个品种及4号球(家庭套餐)2箱,共412箱的烟花爆竹,价值三万多元。经查两司机及两副驾驶员是受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某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老板的委托,专程从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运送烟花爆竹到北流某镇出售。司机及副驾驶员都没能出示相关《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于是治安大队民警分别将司机、副驾驶员及随车物品一起查扣,并带回局办案中心进一步调查处理。
注:以文章含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