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全省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6日至2009年2月10日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通知》规定,这次检查的重点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库房超量超限储存、混存、库内开箱等情况;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销售含有违规使用氯酸钾制造烟花爆竹产品情况;零售单位一证多点、超量超限存放、擅自移动零售点址情况;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未销售烟花爆竹返库不及时或不返库,将部分烟花爆竹存入居民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情况;无证运输或有证超量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从源头控制进货渠道,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私建滥建仓储设施、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要坚决取缔,没收产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不按规范规定超限、超量储存的要责令停业整改,并按上限处罚。对销售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要没收非法所得,销毁非法产品,吊销许可证。对擅自移动零售点址或雇佣无证人员上岗的要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通知》强调,各市(地)安全监管局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覆盖面要达到100%,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覆盖面要达到100%,省安全监管局抽查面要达到20%。
来源: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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