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从眉山市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上获悉,根据市委常委会决定,眉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总数将控制在7家以内,今后不再新发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省21个市州中,仅有眉山和广元市已对烟花爆竹生产做出了明确规划并严格实施。
据悉,早在2月,眉山市安监局就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的紧急通知》,积极指导、配合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设立标准对各企业开展清理整顿。按照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安全费用按销售额2%提取、风险抵押金不低于30万的规定,全市1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被整合为7家,其中,3家已正常生产,1家在试生产,其余3家正在建设之中。
同时,根据市委常委会决定,在今后的行政许可中,不再受理新建改扩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申请。
此外,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合理规划布局零售网点,严格布点总量控制,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眉山市安监局还制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并规范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六区县在现有基础上不得新增零售网点(其中,仁寿县要在现有基础上压缩15%),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零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