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标准企业将一律不给予通过申报换证
花炮周刊讯(记者肖雪)近日,《浏阳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换证整改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省、市各级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规范标准,并结合浏阳实际,召开多轮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后制定。
《意见》从政策规划要求、基础设施设备要求、分类产品企业专项要求等三个方面做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换证整改行为。
今后花炮生产企业换证将以此为标准执行,不符合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将一律不给予通过申报换证。
刚性标准要求更严格
《意见》中明确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换证整改必须符合浏阳产业结构规划要求。今后,除省安监局认定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外,一律不再审批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不再审批企业搬迁重建和异地扩建生产线,一律不再审批企业调整生产许可范围,原则上许可产品品种只减少不增加。
“以后生产企业涉及整改新增用地,都必须取得国土、林业、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用地手续,取得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徐其优表示,这将进一步规范企业整改行为。
除了政策、规划上的要求,本次《意见》中对于生产企业整改中的基础设施设备的要求比以往更具体、更严格。
例如以前有部分生产企业存在生活行政区与生产区划分不明显、厂区道路未硬化平整、跨厂运输亮珠、药柱、内筒效果件、“四防”(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不达标等安全隐患,《意见》中要求对这些不达标的现象一律进行整改。
分类企业标准更完善
《意见》与以往整改标准相比变化最大的,就是对于分类产品企业专项要求的增加。
以前的换证整改标准只对礼花弹企业、B级小礼花及B级小礼花组合烟花企业、组合烟花(小礼花同类或不同类组合烟花)企业、爆竹类产品企业、黑火药产品企业五类企业分别制定了专项标准,而这次《意见》在这一基础上新增了引火线产品企业、其他类产品企业、产品综合型企业三类企业的具体专项标准。
其中,其他类产品企业中的小型烟花爆竹产品的“三库”容量首次制定了指导性标准,标准充分结合生产企业实际,要求按照产品类别和产能情况进行“三库”储存能力配套设置。小型企业1.1级生产线所有工库房建筑结构须按国家有关标准一次性整改到位。
接下来花炮企业的新一轮换证整改将完全按照本次出台的《意见》实施,企业必须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届时,不达标企业将一律不予许可换证。”徐其优表示,如果企业无法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建议参照即将出台的《浏阳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及时选择退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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