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水果店店主自称被人以亲戚“胃出血”为名“钓”到鄂州,被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简称“客管处”)逮个正着,被认定“非法营运”,罚款6000元后才取回车。
鄂州市客管处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绝不存在请人“钓鱼”的情况。该负责人介绍,在日常执法中,如果车上的乘客和司机互相不认识,就会被怀疑是黑车“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雷锋是很少的”。
乘客下车处距执法队200米
黄恩安是武汉市解放南路上一家水果店的店主,他说自己8月11日早上批发水果回店时被一名中年男子拦住,男子自称姓汪,“他说是附近街坊,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男子称自己有一个亲戚住在鄂州乡下,突发胃出血,“要送到同济协和才能动手术”。可是,一时间在鄂州又找不到车,于是家人就打电话给汪,要他从武汉雇一辆车去鄂州。病人只能躺不能坐,一定得要面包车。
“他提出可以给我300元”。黄师傅觉得对方说得合情合理,于是就答应了。“当时我说事成后你给我买条烟就行,不用给钱”。
两小时后,黄恩安载着该男子来到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一路口,“他说病人就在里面,让我停车”。结果黄恩安刚一熄火,就冲上来七八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男子非常“配合执法”,对着摄像机说:“我花了300元雇他送我来鄂州的”,随即消失,再也没有出现。
这些鄂州市客管处的执法人员认定黄恩安“非法运营”,要扣车罚款。黄恩安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文星大道61号一房间内,“他们说是客管处执法队的办公室,但没挂牌,离我被抓的路口不足200米”。
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称要罚款1万元。经讨价还价,最后黄恩安交纳了6000元“城市客运车辆违规罚没收入”及80元停车费后,终于拿回了面包车。
车主质疑:巧合还是串通?
黄恩安认为,从“汪师傅”向他求助,到自己最后被抓,整个过程中有不少“巧合”无法解释,黄恩安他由此认定自己遭遇了“钓鱼式执法”———“肯定是他们做笼子,不然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
黄恩安说,最初“汪师傅”求助时说自己没有手机,结果车刚出鄂州城区外的收费站,“他就拿出手机打电话,嗯嗯了两声就挂了”。不到一刻钟,黄恩安就在城区内被执法人员抓住,“那个电话肯定是约好的暗号,通风报信”。
黄恩安的车开到文星大道一路口,“汪师傅”让他在一路口停车。“我车刚一熄火,执法队员就围了上来”,黄恩安说,该路口距离客管处执法队办公室仅200米,“这不是埋伏是什么?”
黄恩安认为,自己明明是想做好事,不是专营客运,就凭乘客单方说句话算是取证是否太过轻率?
客管处:社会现实,雷锋很少
22日,记者陪同黄恩安前往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该处胡姓副主任回应了质疑。胡否认了执法人员雇人“钓鱼”“做笼子”一说。
据胡主任介绍,在鄂州市区从事非法营运“都是鄂A开头的武汉牌照”,因此,只要有这种车进入城区,执法人员就会追踪调查。当天查处黄恩安之前,执法人员一路跟踪,“他当时在路上行驶,无法拦住,所以一停车执法人员就围了上去”,不存在执法人员与乘客事先串通一说。
而在取证环节上,胡主任承认主要是依靠乘客的证人证词。胡表示,只要司机和乘客谈话内容涉及“议价”,内容包括汽油费、好处费等,该私家车可立即被视为“黑车”。“而且按当时的情况,两个人相互不认识,也不是亲戚关系,我们执法人员就会怀疑,认为是受利益驱动”,胡主任说,“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雷锋是很少的”。
胡称像黄恩安这样的投诉在该处经常发生,“来我们这里的记者,你们不是第一个,我想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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