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年10月29日] 查看次数:[1821]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10月27日上午8时,庄河市公安局对公安机关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和庄河市销售公司库存废弃烟花爆竹进行了成功销毁。销毁的烟花爆竹总价值约36万元。
据了解,秋冬季节气候干冷,容易造成危险品自燃,废弃的烟花爆竹及生产性原材料极易爆炸。为此,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化学成分进行了彻底检查,并采取燃烧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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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要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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