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年10月29日] 查看次数:[1262]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中广网快讯(记者张华杰 肖志涛)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今天(10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或者代表候选人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上一篇 ↑[选举法修改八大亮点:农民仅有1/4选举权将成历史] 下一篇 ↓[侵权责任法拟规定城乡居民死亡赔偿同命同价]
门票1元,浏阳
应急管理部建设
烟花爆竹要解禁
要年味不要烟味
公说公有理,婆
跨省打假维权
相关资讯
专题新闻
最新诚信加盟商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刊登广告 | 免责申明 | 客服信箱 | 花炮论坛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湘ICP备20012981号
请使用1024*768分辩率及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