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蒲城县花炮爆炸事故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该花炮公司承包人李春生在河北被警方抓获。另据了解,事故现场危险物品目前已清理完毕。
据蒲城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智建锋介绍,1月2日晚,县公安局赴河北追逃分队在刑侦大队长的带领下,在河北省行唐县开展对在逃人员的抓捕工作。追逃分队经过5天连续工作,排查有关人员110人,清查出租房屋640间,检查车站等公共场所70余处,于1月8日中午将主要涉案嫌疑人李春生抓获。经审讯,民警得知,李春生于2009年4月以其弟李春青的名字与蒲城县新平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屈平新(已自首)签订承包合同,以每年23万元的价格将该花炮公司承包到手,之后又将该公司的一部分转包给韩景会(已控制)、喻标(已抓获),而李春生本人则长期居住在河北家中,雇用同乡焦银河、焦东雨在公司内负责生产管理,直至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当日,李春生得知情况后从家中逃离,在行唐县城租住以逃避抓捕。目前,对李春生的审讯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焦银河、焦东雨的抓捕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之中。
据悉,自1月3日起,蒲城县公安局在现场勘查的同时,按照县抢险救援指挥部的安排,对事故现场所有危险物品进行清理和销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县公安局先后拉运成品烟花数十万枚,并全部转移至安全地方。起获原药库房内保存的大量黑火药和其他生产用药品及原材料,并用3天时间将全部危险物品运至偏僻场所,分次安全销毁,彻底排除了隐患。(记者 石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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