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1日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余行实习生殷子然摄影刘陈平)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首次对烟花爆竹标志做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如标明“严禁酒后燃放”字样等。新标要到7月1日才正式实施,昨日,部分成都礼花生产企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开始根据新规贴出相关警示标志。
必须标注安全警示语
新标要求,产品名称应标在醒目位置。同时生产日期标注应采用加盖生产日期印章或采用不易脱落的不干胶等加贴方法,不得篡改。同时必须标明在某年某月之前燃放。针对个别小孩喜欢燃放“大块头”烟花,新标作出详细规定:必须根据产品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标注安全警示语。其中重点包括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燃放等。
对此成都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王先生解释,一般来说消费者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质量是有保证的。但如果在燃放时存在醉酒等行为,反应和行动都会变得迟缓,因而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成都企业已在执行新标
据成都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统计,目前成都有12家大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质量状况良好。王先生说,由于该标准是在今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协会目前还未接到正式文本,下一步将对全市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培训和规范,并要求所有烟花爆竹产品按新标印刷标志。王先生还提到,目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执行的是2004年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该标准中标志只是一个条款,远没有新标详细。
“我们已在外包装上打出了‘未成年人燃放需在指导下进行’、‘严禁酒后燃放’等警示标志。”昨日,邛崃一家礼花厂负责人说,虽然新标7月后才正式实施,但他们已要求零售商和客户在销售时要告知消费者燃放安全事项。
提醒:买烟花先看销售许可证
据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烟花爆竹产品采取定点销售管理。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首先应在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及零售网点购买。同时要查看销售单位是否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并查看产品是否有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论为“合格”。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此次出台新标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厂家需无条件执行。
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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