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通知
各烟花爆竹主产区政府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8中国(湖南)烟花爆竹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评选活动,经组委会研究并报请主办单位批准,拟进行以下奖项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1、中国烟花爆竹行业产品综合评比金奖; 2、中国烟花爆竹产业年度风云人物; 3、中国烟花爆竹产业最高荣誉奖——李畋奖; 5、中国烟花爆竹产业规模生产明星企业、纳税贡献明星企业、外贸出口创汇明星企业、优秀花炮科研院所; 6、中国烟花爆竹行业最受消费者欢迎品牌; 7、中国烟花爆竹产业十大印刷包装明星企业、十大花炮经营公司、十大花炮原辅材料明星企业、十大仓储物流明星企业、十大花炮机械制造明星企业、十大新产品研发明星企业、十大内销生产明星企业、十大安全生产模范企业;
二、评委会组织机构
将邀请各主要产区及中国首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工艺美术大师等行业内权威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主任: 赵家玉 北京理工大学烟火系主任、教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安监总局烟火专家组专家。 评委: 黎仲畦 首批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湖南省烟花爆竹检测中心总工程师 黄明章 首批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湖南吉秀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浏阳市、醴陵市、万载县、上栗县各推荐一名专家担任。
三、参评方式 1请各地按分配的名额组织初选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按1:2的比例在各地推荐企业中经严格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于5月10日前通知推荐单位或获奖企业; 2、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组织报名的,可直接到组委会报名参评,所有参评企业涉及如产值、税收、安全等硬性指标的必需有当地相关部门签署对其真实性负责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3、原则上所有企业包括非参展企业均可以报名参评。参展企业需交纳参评费500元/个产品,非参展企业交纳参评费1000元/个产品; 4、部分获奖企业代表将应邀参加组委会于举行的答谢宴会暨颁奖活动(宴会主要由全国各地烟花公司经理及当地公安、安监、供销社有关领导出席),宴会暨颁奖活动拟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白立忱、湖南省人民政府等组委会领导及各承办单位、各主产区领导出席并授牌颁奖; 5、获奖企业将由组委会统一进行对外宣传推介并在全国供销总社或中国日杂协会等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通过组委会网站及相关媒体对获奖单位对外进行宣传,同时在总社或协会、组委会有关刊物上辟专版介绍先进事迹。
四、参评条件 (一)《中国烟花爆竹行业金奖、最受消费者欢迎品牌等评选条件》: (1)企业证照齐全(需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2)参选产品销售业绩良好,网上投票名列前茅; (3)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需质检报告(2007年4月1日以后); (4)企业近三年内无假冒伪劣产品及消费者投诉; (5)无偷漏税行为; (6)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注重企业文化和对外形象宣传; (7)产品试放评委综合评定为优秀以上; (8)自愿参加并遵守评委会评审规则。 (二)《中国烟花爆竹行业年度风云人物评选条件》: (1)企业应符合前款综合评比金奖条件; (2)参选人所在企业必须是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参选人所在企业产品已获得过中国烟花爆竹行业评选金奖(含上届); (4)参选人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烟花爆竹行业八年以上,个人品德、商德、信誉度良好,能模范遵守并贯彻倡导“八荣八耻”,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纪录; (5)自愿参加并遵守评审委员会评审规则。 (三)中国烟花爆竹行业规模生产明星企业、纳税贡献明星企业评选除符合金奖参评条件外,还需连续三年产值过2000万元以上,销售过1500万元,纳税额过150万元,且在当地本行业内综合实力名列前五名; (四)中国烟花爆竹行业印刷包装明星企业、花炮原辅材料明星企业、出口仓储物流明星企业、花炮机械制造明星企业评选除符合金奖参评条件外,还需在当地同行业中综合实力排名前三名; (五)中国十大内销生产明星企业、十大花炮经营公司除符合金奖参评条件外,其年产值需在近三年内连续超过1000万元,经营公司销售业绩在1500万元以上,且综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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