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年6月15日] 查看次数:[235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重庆晚报讯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从市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办公室获悉,梁平县有5人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被分别判刑3至4年。
据介绍,2010年10月8日,梁平县“打非”办在该县城北乡大长村1组,查获胡浩等人涉嫌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火线,随后,胡浩等四人被捕。
另外,梁平县双桂街道凉水村7组肖仁贵因非法生产鞭炮,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日前被判刑3年,缓刑3年。
重庆晚报记者陈国栋 通讯员 张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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